2.关于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
宁夏、青海、北京、河北四省市建议明确提出“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要考虑到地域特点和差异”。江苏、天津、宁夏、福建、河北、广东等六省市建议重视教师自身这个活资源,建议补充“教材是重要的课程资源,师本和生本也是一种课程资源”的内容。湖北、福建、辽宁、吉林、山东五省认为,开发与利用的建议对学校促进不够,建议开发和利用学生与家长资源,并增加地方和学校利用、开发课程资源的操作规定或建议。安徽省建议增加“网络资源的开发与利用”的内容,并提出对学校的具体要求。
辽宁、湖南两省建议,在如何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上应明晰化,应补充案例和提出开发指导建议。江苏省认为校本课程开发、研制难度大,建议增加典型案例。四川省提出,有关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建议城市化倾向比较明显,可在列举的资源中适当增加和农村学生实际紧密相连的内容。
3.关于教学建议
辽宁、湖南、四川三省提出:教学建议应分类,并针对各阶段的教学目标提出。福建、北京、辽宁、云南四省也建议,课标在这方面的表述应更具有刚性、更具体化。宁夏、江苏、福建、辽宁、黑龙江、四川等六省要求教学建议应提供可供借鉴的经典案例。江苏、浙江也提出,应在教学建议中提供相关的课堂实录片段,以便阐释如何在教学中实现三维目标的有机融合等问题,使教师对相关的概念如何操作有更具体化和细化的理解。山东提议除陈述性知识以外,还应增加一些促进学生语文学习的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;教学建议应更详细些。
山西省提出:“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”,最好有操作性的建议;此外,如何界定“自主合作探究”?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?实践中应如何操作?也都应加以说明。
河北省认为,在教学建议中可提重视情感、态度和价值观的正确导向,但不应无限度地提高情感、态度、价值观的要求。宁夏、山东两省认为,教学建议中对传统语文学习的特点、规律和方式、方法提得较少,应对优秀的传统教法予以应有的关注。安徽也建议,应强调教学传统经典文章时要发挥教师精讲的作用。海南省认为,在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同时,应该有个“度”的标准,如果一味地强调而忽略了一些接受性的学习,那就无法达到教学的目的。广东省则认为,应提倡教师大胆对语文练习与作业进行改革。